一、检诊时间:
每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门诊出诊时间
二、检诊病种:
职工检诊病种: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
居民检诊病种:
冠心病(专指心绞痛和心肌梗塞)、系统性红斑狼疮〈限成年人〉、强直性脊柱炎
三、检诊范围:
我院出院的符合上述病种参保人员
经异地治疗或在本市非三甲医院治疗符合上述病种的出院参保人员
四、检诊科室:
肿瘤科、心内科、血液科、肾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风湿免疫科
五、检诊要求:
携带证件:
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填写认定表:
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
患者本人或其家属需持既往在我院住院就医所保留的具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章的复印件。既往在我院住院的患者,如需要复印住院病志及相关检查报告单或病理报告单,请于我院微信公众号上办理病案邮寄业务 。
异地出院患者必须携带住院收据复印件。
六、检诊流程:
网上预约慢病检诊号→相应诊室就诊→医生检诊后填写“检诊认定表” →将“检诊认定表”及检诊病志交到医疗保险部
七、检诊地点:
长春路院区、联合路院区、金普院区相关科室门诊,具体如下:
恶性肿瘤:肿瘤科门诊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风湿性心脏病 、肺心病:心内科门诊
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血液科门诊
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肾内科门诊
肝硬化:消化内科门诊
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白塞氏病:风湿免疫科门诊
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病:神经内科门诊
八、结果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在提交认定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查询,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检诊结果,或就近到定点单位(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药店)刷卡查询检诊结果,亦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查询。
九、关于恶性肿瘤补助年限问题说明:
10年以上无复发转移的不予认定(时间计算以确诊的住院资料中的出院日期为准;10年期满复发转移患者需提供相关病志重新认定)。
十、补助标准:
2020年10月12日到12月31日期间检诊通过的患者,本年度起付标准和补助限额按年度补助限额的25%执行。其中,已享受某种门诊规定病种Ⅰ类补助待遇,增加另一病种待遇的,起付标准不再折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部分按全年增加额的25%执行。
附件:
一、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补助范围
(一)城镇职工参保人
1.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
2.病种范围:共计31种,见下表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
1.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
2.病种范围:共计9种,见下表。
1.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
2.病种范围:共计9种,见下表。

二、大连市内慢性病检诊医院安排

三、区市县慢性病检诊安排
各区市县的慢性病检诊工作由当地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安排,全市检诊工作采用统一检诊认定标准、统一管理流程。
各区市县的慢性病检诊工作由当地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安排,全市检诊工作采用统一检诊认定标准、统一管理流程。

(稿件来源:医疗保险部 微信编辑:宣传与文化建设部 图片来源:医疗保险部)